检察工作报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30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忠实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的震慑,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19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不批捕66人,不起诉95人。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2.2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1.75%,一审服判率88.66%,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人。运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县域内部分河道存在高杆作物、护岸坝冲毁等建议进行调查核实,办理了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积极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外来物种刺萼龙葵,有效遏制其蔓延态势,为保护地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筑牢了坚实屏障。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全覆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9件9人,形成有力震慑。

二、恪守人民至上,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用心用情办理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市场监管、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烟花爆竹、生鲜食品贮存、农药经营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4件,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涉食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法治保障,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进行推广。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6件8人。对未成年犯罪宽容不纵容,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场,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万余元,帮助2位老年人解决了赡养问题。坚持“弱有所扶、弱有所护”,积极探索多途径、多角度的司法救助方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7人,为被救助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注重办案质效提升。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追捕1人,追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1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发出6份监督意见,均被采纳并及时完成整改。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7份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对法院涉财产刑执行立案、执行过程、终结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发出9份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民事检察更显质效。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率100%。坚持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将民事检察监督融入工作大局。办理的张某民事申诉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确认了对案件事实有重大影响的新证据,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已裁定再审。该案作为经典案例被省检察院推广学习,并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库。

行政检察规范推进。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既监督依法审判和执行,又促进依法行政,更助推矛盾化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4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8件,防止不刑不罚。办理的高某君等3人倒卖文物行刑反向衔接案,通过异地征求意见,移送管辖分别向河北省赤城县文旅局、葫芦岛市文旅局、朝阳县文旅局发出检察意见。本案系新《文物保护法》实施后办理的该领域首例案件。办理的吴某博过失致人重伤行刑反向衔接案,推动了农机领域延伸治理,该案已入围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评选。

公益诉讼精准履职。持续发挥公益守护人职责,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办理的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调整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社会治理,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近3万元。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报道200余篇。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素能提升相结合,定期开展“检察官微课堂”活动,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组织干警撰写理论文章60余篇,在省检察院举办的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征文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初步证据的检察实务研究》一文荣获三等奖。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二等奖,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坚持文化育检,依托“青简书屋”开展读书交流活动6次,书香文化持续涵养。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干警形成“有问必录”的行为习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深入。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3次,听证各类案件26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9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阅卷292次,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体检察人员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呈现新亮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还不够多,案件办理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运用法治力量,保障民生福祉。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案件办理力度,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一体推进从严管理和鼓励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的鲜明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面履职尽责,奋力拼搏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01-04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30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忠实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的震慑,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19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不批捕66人,不起诉95人。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2.2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1.75%,一审服判率88.66%,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人。运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县域内部分河道存在高杆作物、护岸坝冲毁等建议进行调查核实,办理了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积极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外来物种刺萼龙葵,有效遏制其蔓延态势,为保护地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筑牢了坚实屏障。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全覆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9件9人,形成有力震慑。

二、恪守人民至上,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时刻牢记“小案件”背后的“大民生”,用心用情办理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市场监管、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烟花爆竹、生鲜食品贮存、农药经营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4件,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涉食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法治保障,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进行推广。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6件8人。对未成年犯罪宽容不纵容,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场,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万余元,帮助2位老年人解决了赡养问题。坚持“弱有所扶、弱有所护”,积极探索多途径、多角度的司法救助方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7人,为被救助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注重办案质效提升。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追捕1人,追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1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发出6份监督意见,均被采纳并及时完成整改。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深入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7份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对法院涉财产刑执行立案、执行过程、终结执行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发出9份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民事检察更显质效。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率100%。坚持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将民事检察监督融入工作大局。办理的张某民事申诉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确认了对案件事实有重大影响的新证据,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已裁定再审。该案作为经典案例被省检察院推广学习,并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库。

行政检察规范推进。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既监督依法审判和执行,又促进依法行政,更助推矛盾化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4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8件,防止不刑不罚。办理的高某君等3人倒卖文物行刑反向衔接案,通过异地征求意见,移送管辖分别向河北省赤城县文旅局、葫芦岛市文旅局、朝阳县文旅局发出检察意见。本案系新《文物保护法》实施后办理的该领域首例案件。办理的吴某博过失致人重伤行刑反向衔接案,推动了农机领域延伸治理,该案已入围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评选。

公益诉讼精准履职。持续发挥公益守护人职责,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办理的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调整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堵塞管理漏洞,推动社会治理,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近3万元。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报道200余篇。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素能提升相结合,定期开展“检察官微课堂”活动,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组织干警撰写理论文章60余篇,在省检察院举办的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征文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初步证据的检察实务研究》一文荣获三等奖。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二等奖,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坚持文化育检,依托“青简书屋”开展读书交流活动6次,书香文化持续涵养。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干警形成“有问必录”的行为习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深入。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3次,听证各类案件26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9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阅卷292次,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体检察人员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呈现新亮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还不够多,案件办理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运用法治力量,保障民生福祉。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案件办理力度,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一体推进从严管理和鼓励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的鲜明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面履职尽责,奋力拼搏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