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锚定目标,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31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查起诉涉恶犯罪1件3人。充分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不批捕105人,不起诉7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有力化解矛盾,有效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批准2人26次赴外地开展签约等活动。主动走访民营企业10余次,帮助4家企业解决了制约生产经营的涉法涉诉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人。在办案过程中,深化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行为人认罪认罚,有效修复受损生态。办理了督促保护国家一级古树“慕容桑”等117株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了古树生长环境治理,为朝阳市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供了案例支撑。该案得到了《人民日报》和省检察院重点关注,已选送参评典型案例。
全力办好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提起公诉4件5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坚持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万余元,为9名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与教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电梯运行、烟卡售卖、农药经营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办理了“装孙子”诈骗老年人系列案件,批准逮捕4件12人,提起公诉4件14人,在办案过程中,对嫌疑人加强政策攻心,引导退赃退赔,为受害老年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4人,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正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场,受教育学生8000人次。
努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综合履职化解了一起涉军属信访案件,解决了戍边战士的后顾之忧,并与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该案得到了省检察院高鑫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2件,建议撤案3件,追捕1人,追诉6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3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对不起诉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5件。办理的最高检交办的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717专案”,克服了时间跨度大、资金笔数多、证据获取难等多重问题,坚决啃下“硬骨头”。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截止目前已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43人。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工作,提出监督意见10件。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2件,提请抗诉4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4件,法院采纳率100%。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办理的老年人婚恋财产纠纷民事执行和解监督案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进行专题推广。办理的于某梅支付令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法院已裁定撤销支付令,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经典案例进行转发。办理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经验做法被《辽宁日报》专题刊载。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主动。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88件,提出监督意见45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今年以来,又办理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截止目前已累计为20名未成年人解决了落户难题。原创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数据监督模型,在省检察院大数据模型平台上架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检察建议整改率100%,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8·20”特大暴雨后,在走访排查辖区内护岸坝冲毁和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时发现某敬老院存在饮水安全等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联系社会爱心团体捐款38万元,解决了养老机构饮水安全、取暖设备维修等问题。并与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能检察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提升履职能力。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和专业能力的新要求,通过同堂培训、案例研讨、参加业务竞赛等方式培养锻炼干警,在实战实训中强化业务素能。1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营造浓厚理论研究氛围,组织干警撰写理论文章50余篇,申报检察理论课题2个,4篇论文在“辽宁法治论坛”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淬炼过硬作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已成为检察人员日常习惯。通过强化日常监督、风险防控、责任倒查追究,从源头上促进了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市委常规巡察,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深入。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对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落实。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案件公开听证19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6件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始终守住“稳”的底线,保持“进”的态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有欠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精准度还需增强,检察队伍的素能建设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基铸魂,擦亮对党忠诚检察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大局,诠释奋进实干检察担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守初心,答好司法为民检察答卷。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面探索创新,采取更多暖心举措,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精准监督,赋能更高质效检察办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力度,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五是从严管理,锻造担当有为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鲜明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的检察答卷。
2024年12月28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锚定目标,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31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查起诉涉恶犯罪1件3人。充分发挥“宽”的教育作用,不批捕105人,不起诉7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有力化解矛盾,有效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批准2人26次赴外地开展签约等活动。主动走访民营企业10余次,帮助4家企业解决了制约生产经营的涉法涉诉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人。在办案过程中,深化释法说理工作,促使行为人认罪认罚,有效修复受损生态。办理了督促保护国家一级古树“慕容桑”等117株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了古树生长环境治理,为朝阳市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供了案例支撑。该案得到了《人民日报》和省检察院重点关注,已选送参评典型案例。
全力办好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提起公诉4件5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坚持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全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万余元,为9名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与教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电梯运行、烟卡售卖、农药经营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办理了“装孙子”诈骗老年人系列案件,批准逮捕4件12人,提起公诉4件14人,在办案过程中,对嫌疑人加强政策攻心,引导退赃退赔,为受害老年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4人,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正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8场,受教育学生8000人次。
努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综合履职化解了一起涉军属信访案件,解决了戍边战士的后顾之忧,并与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该案得到了省检察院高鑫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2件,建议撤案3件,追捕1人,追诉6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3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对不起诉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5件。办理的最高检交办的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717专案”,克服了时间跨度大、资金笔数多、证据获取难等多重问题,坚决啃下“硬骨头”。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截止目前已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43人。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工作,提出监督意见10件。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2件,提请抗诉4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4件,法院采纳率100%。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办理的老年人婚恋财产纠纷民事执行和解监督案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进行专题推广。办理的于某梅支付令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法院已裁定撤销支付令,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经典案例进行转发。办理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经验做法被《辽宁日报》专题刊载。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主动。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88件,提出监督意见45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今年以来,又办理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截止目前已累计为20名未成年人解决了落户难题。原创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数据监督模型,在省检察院大数据模型平台上架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检察建议整改率100%,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8·20”特大暴雨后,在走访排查辖区内护岸坝冲毁和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时发现某敬老院存在饮水安全等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联系社会爱心团体捐款38万元,解决了养老机构饮水安全、取暖设备维修等问题。并与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能检察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提升履职能力。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和专业能力的新要求,通过同堂培训、案例研讨、参加业务竞赛等方式培养锻炼干警,在实战实训中强化业务素能。1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营造浓厚理论研究氛围,组织干警撰写理论文章50余篇,申报检察理论课题2个,4篇论文在“辽宁法治论坛”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淬炼过硬作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已成为检察人员日常习惯。通过强化日常监督、风险防控、责任倒查追究,从源头上促进了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市委常规巡察,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深入。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对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逐条整改落实。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案件公开听证19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6件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始终守住“稳”的底线,保持“进”的态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有欠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精准度还需增强,检察队伍的素能建设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基铸魂,擦亮对党忠诚检察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大局,诠释奋进实干检察担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守初心,答好司法为民检察答卷。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面探索创新,采取更多暖心举措,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精准监督,赋能更高质效检察办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力度,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五是从严管理,锻造担当有为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鲜明特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