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奋进,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不良贷款清收挽损工作,办理了姜某等5人违法发放贷款案,累计挽损1316万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13人。做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察监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矫对象适用简捷监管办法13人次,确保“出得去”且“管得住”,努力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着力维护自然资源安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清风岭镇购置6台垃圾转运车。办理的史某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改变就案办案的理念,通过召开听证会、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将违法者变为志愿者和宣传者,有力促进了凌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该案被省检察院转发交流。
二、坚守为民情怀,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全国“两会”前夕,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分析研判,耐心释法说理,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销售伪劣产品案引发的潜在集体访风险。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6名农民工讨薪6.7万元。秉持“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资金7万元。
倾心守护千家万户美好生活。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11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窨井盖、盲道等无障碍建设设施案件2件,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参与开展“断卡”“清网”行动,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力度,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59人,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助力净化网络空间。与住建部门联合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检查,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件11人,提起公诉5件5人。办理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拐卖儿童案,批准逮捕5人,解救被拐儿童3名。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2人,不捕率100%,附条件不起诉率60%,综合履职率25%,均优于最高检通报指标。成立了“朝露·暖阳”品牌工作室,与县教育局签署《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向偏远地区学校派出1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7次。针对朝阳市某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医疗机构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三、强化法律监督,精耕主业展现检察作为
扎实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刑事检察各项指标均优于最高检通报值,其中,核心指标案件比为1.08,无撤回起诉及无罪判决案件,刑事检察质效居全省前列。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对情节轻微的犯罪案件不批捕71人,不起诉85人,不捕率50.7%,不诉率27.2%,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302人,适用率93.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95.6%,被告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成为常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36件,监督立案4件,建议撤案7件,追捕1人,追诉12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1件。在办理韩某军危险驾驶案时,通过深入审查案件和实地调查,认定应改变案件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案件定性及量刑建议。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工作,走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制发监督意见28件。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为“4·26”专案办案团队,侦办异地司法工作人员2件2人。
稳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坚持既依法监督,又维护法院判决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提请抗诉和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以民事执行领域为监督重点,全面监督纠正执行违法问题,提出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有力维护了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与上级院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了波罗赤镇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检察和解案,成功化解了多年的邻里积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并得到省检察院高鑫检察长的批示和肯定。省院将该案拍摄为案件纪实片“饭桌上的公开听证”,在《辽宁检察视窗》进行专题播放。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既监督行政审判是否公正,又监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关注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是否解决。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1件。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纠正。办理了王某华与刘某波瑕疵婚姻行政争议化解案件,使当事人七年离不了的婚得到解决,该案被央视新闻和中国之声等媒体专题报道,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办理了李某等8名未成年人户籍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其中6人的落户问题已经解决。并举一反三,针对全县无户籍未成年人无法参加中、高考等问题,构建了大数据监督模型,帮助未成年人解决落户难题,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并被省检察院推送到最高检参评全国典型案例。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组建了“一心公益”专业办案团队,聘任了2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与县妇联签署《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共同保障妇女权益。与教育、市场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制发检察建议8件,守护校园安全。办理了1起涉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组织拍摄了警示教育宣传片,提请市检察院向全市交警部门推广,在驾驶证考试前向学员播放。
四、坚持固本强基,锻造铁军展示检察风采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在央视新闻发表宣传报道1篇,在《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和辽宁检察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篇。狠抓支部建设,3个在职党支部均为五星级党支部,其中,第一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素能提升相结合,每月定期开展“检察官微课堂”活动,有效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5人在“辽沈法治论坛”获奖。2人参加全省刑法学年会,并获一等奖。4人在内蒙古赤峰、河北承德和辽宁朝阳三地联合举办的“2023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主题研讨会”获奖。坚持文化育检,“青简书屋”启用,开展读书交流活动8次,书香文化持续涵养。组织开展“青春有期,逐梦不息”主题趣味运动会、“检心绘山河,芳华献祖国”庆祝建国74周年专场文艺演出,进一步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干警形成“有问必录”的行动自觉。严格规范从检行为,严肃办案纪律,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把纠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执法、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和案件听证等活动30余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朝阳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办案质效还有待提升。三是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专家型人才储备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检察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和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以公仆之心,回应群众新期待。依法办理危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安全与利益的民生案件,统筹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职能,聚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以革新之举,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典型案件办理。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以无我之境,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化水平。坚持严管厚爱,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惟有奋斗,方能致远。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能,锚定目标,务实奋进,为全力谱写朝阳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3年12月26日在朝阳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奋进,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不良贷款清收挽损工作,办理了姜某等5人违法发放贷款案,累计挽损1316万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13人。做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检察监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矫对象适用简捷监管办法13人次,确保“出得去”且“管得住”,努力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着力维护自然资源安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清风岭镇购置6台垃圾转运车。办理的史某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改变就案办案的理念,通过召开听证会、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将违法者变为志愿者和宣传者,有力促进了凌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该案被省检察院转发交流。
二、坚守为民情怀,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全国“两会”前夕,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分析研判,耐心释法说理,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销售伪劣产品案引发的潜在集体访风险。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6名农民工讨薪6.7万元。秉持“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资金7万元。
倾心守护千家万户美好生活。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11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窨井盖、盲道等无障碍建设设施案件2件,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参与开展“断卡”“清网”行动,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力度,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59人,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助力净化网络空间。与住建部门联合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检查,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之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件11人,提起公诉5件5人。办理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拐卖儿童案,批准逮捕5人,解救被拐儿童3名。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2人,不捕率100%,附条件不起诉率60%,综合履职率25%,均优于最高检通报指标。成立了“朝露·暖阳”品牌工作室,与县教育局签署《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向偏远地区学校派出1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7次。针对朝阳市某医院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医疗机构认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三、强化法律监督,精耕主业展现检察作为
扎实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刑事检察各项指标均优于最高检通报值,其中,核心指标案件比为1.08,无撤回起诉及无罪判决案件,刑事检察质效居全省前列。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对情节轻微的犯罪案件不批捕71人,不起诉85人,不捕率50.7%,不诉率27.2%,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302人,适用率93.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占比率95.6%,被告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成为常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36件,监督立案4件,建议撤案7件,追捕1人,追诉12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1件。在办理韩某军危险驾驶案时,通过深入审查案件和实地调查,认定应改变案件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案件定性及量刑建议。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以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等工作,走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制发监督意见28件。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为“4·26”专案办案团队,侦办异地司法工作人员2件2人。
稳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坚持既依法监督,又维护法院判决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提请抗诉和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以民事执行领域为监督重点,全面监督纠正执行违法问题,提出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有力维护了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与上级院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了波罗赤镇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检察和解案,成功化解了多年的邻里积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并得到省检察院高鑫检察长的批示和肯定。省院将该案拍摄为案件纪实片“饭桌上的公开听证”,在《辽宁检察视窗》进行专题播放。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既监督行政审判是否公正,又监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关注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是否解决。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1件。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纠正。办理了王某华与刘某波瑕疵婚姻行政争议化解案件,使当事人七年离不了的婚得到解决,该案被央视新闻和中国之声等媒体专题报道,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办理了李某等8名未成年人户籍纠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其中6人的落户问题已经解决。并举一反三,针对全县无户籍未成年人无法参加中、高考等问题,构建了大数据监督模型,帮助未成年人解决落户难题,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并被省检察院推送到最高检参评全国典型案例。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组建了“一心公益”专业办案团队,聘任了2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与县妇联签署《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室,共同保障妇女权益。与教育、市场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制发检察建议8件,守护校园安全。办理了1起涉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组织拍摄了警示教育宣传片,提请市检察院向全市交警部门推广,在驾驶证考试前向学员播放。
四、坚持固本强基,锻造铁军展示检察风采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在央视新闻发表宣传报道1篇,在《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和辽宁检察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篇。狠抓支部建设,3个在职党支部均为五星级党支部,其中,第一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素能提升相结合,每月定期开展“检察官微课堂”活动,有效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强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5人在“辽沈法治论坛”获奖。2人参加全省刑法学年会,并获一等奖。4人在内蒙古赤峰、河北承德和辽宁朝阳三地联合举办的“2023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主题研讨会”获奖。坚持文化育检,“青简书屋”启用,开展读书交流活动8次,书香文化持续涵养。组织开展“青春有期,逐梦不息”主题趣味运动会、“检心绘山河,芳华献祖国”庆祝建国74周年专场文艺演出,进一步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干警形成“有问必录”的行动自觉。严格规范从检行为,严肃办案纪律,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把纠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执法、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和案件听证等活动30余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加强检律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朝阳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朝阳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办案质效还有待提升。三是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专家型人才储备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检察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和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以公仆之心,回应群众新期待。依法办理危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安全与利益的民生案件,统筹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职能,聚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以革新之举,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典型案件办理。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协同共治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以无我之境,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化水平。坚持严管厚爱,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惟有奋斗,方能致远。新的一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能,锚定目标,务实奋进,为全力谱写朝阳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