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2月8日在朝阳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紧紧围绕朝阳县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县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企业负责人杨某某妨害公务案在依法审查和公开听证后,作出构罪不捕和相对不起诉处理,保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困扰某重工企业的涉法涉诉难题,积极沟通协调,制发检察建议,使企业恢复了生产,保护了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在开发区建立检察服务站,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常态化走访企业,问企所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邀请专家为100余名企业家和开发区项目管家讲授涉企法律知识,解答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

筑牢战“疫”法治防线。坚决响应县委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依法从快办理了一起被省、市政法委列为重点督办的父子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对全县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组织干警80余人次深入防控一线,参与联防联控、排查值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5件26人,提起公诉27件57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派出2名第一书记脱岗驻村,为包扶贫困村修整停车场等累计协调投入资金40余万元。组织全院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展养殖项目,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成功办理了阎王鼻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水质损害案;与有关乡镇联手,清理50余公里河道两侧生活垃圾100余吨;依法办理了某锰砂厂和某塑料废料加工厂向小凌河主干道排放污水案件,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31件43人。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检察官开展防止“校园霸凌”、防止性侵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积极维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优抚补贴被金融机构“止付”情况调查,促进了全县4000余名退役军人优抚补贴及时足额到户。将开展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等结合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6人,通过省级财政解决司法救助金37万元,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朝阳县建设

四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1人,提起公诉1094人。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刑事犯罪。面对建国七十周年、建党百年等特殊时间节点,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破坏活动。依法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6件84人,起诉69件95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涉黑恶犯罪案件质量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47人。对邰某某等“沙霸”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张某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办理了郭某某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察长接待日等方式,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61件65人,没有新增信访案件,且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保证了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无涉检去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年来,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9人,对于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件15人,追捕6人,追诉18人;不批准逮捕448人,不起诉225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21件21人。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9件26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纠正脱漏管8人,依法收监监外执行罪犯9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受理移交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2件,及时核查并化解信访矛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57件619人,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执政根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开展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息诉工作,坚持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生效裁判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与县法院、县人社局联合发力,办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136名农民工解决了长达6年的欠薪问题。积极探索民事检察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成功办理了支持起诉陈某某赡养纠纷司法救助案,并为陈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件,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与自然资源局等11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朝阳县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的工作规则》,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扎实做好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开展散落民间烈士墓排查,推动将28座烈士墓迁入革命烈士陵园。成功办理了语录碑和赵尚志故居公益保护案,保护革命文物,守护红色基因。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生态环境保护和食药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与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对努鲁儿虎山、老虎山河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有序开展,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分批次累计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4名,以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基本完成。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基本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化改革,建立起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职能集中、资源集聚、管理扁平的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案件81件176人。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功能,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8%。

狠抓检察基础建设。建设完成未检办案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远程视频庭讯室、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注重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打造智能化物证室,应用无人机调查取证,完成档案数字化至文件级工作。2020年,在全省检察系统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全市检察机关基础建设现场会在县检察院召开。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能力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

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送各类检察信息200余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900余篇,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3处,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前行”主题党建活动、“忆初心,看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不断加强能力和素养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各类培训,累计达80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提升。10名检察干警被授予三等功,3名干警荣获检察系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称号。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新春音乐会、诗歌朗诵会、乒乓球赛、拔河比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演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提升了干警的精气神和凝聚力。检察官图书屋获全省“读者最喜爱的县级十佳图书馆分馆”称号。

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从严向实开展教育整顿。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17项,固化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纪律作风进一步向好,司法公正进一步彰显,群众观念进一步树牢,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四年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余次。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专题检查调查,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主动向政协汇报刑事执行等检察工作,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讨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30余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落实案件查询、律师阅卷等制度,接待律师2300余次;及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重要动态,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3064条。邀请人民监督员100余人次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会等。

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对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和监督考评。建立案件评查机制,评查各类案件500余件。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全程留痕,加强内部司法权的监督。积极运用“案—件比”指标评估办案质效,减少当事人讼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努力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执法理念与时俱进,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日益提升。县检察院在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两大考评”中同类院排名全省第一,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20年,代表全省检察系统接受最高检专题工作调研,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21年,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项工作调研。

四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服务大局的主动探索还不够,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仍较为薄弱。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四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朝阳县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法律监督作为主责主业,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的基本途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履职效果;必须坚持从严治检,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依法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把检察工作置于朝阳县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开放兴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服务业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把朝阳县建设成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先行区、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新城管理建设试验区贡献检察力量。

第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平安朝阳县、法治朝阳县建设。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化民事检察工作中的精准监督,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中。积极探索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司法救助与“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深度结合。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

第四,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分类培训、重点培训和岗位练兵。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检,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第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监督评议等活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中流击水,奋楫者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朝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30

202112月8日在朝阳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紧紧围绕朝阳县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县工商联签订《关于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企业负责人杨某某妨害公务案在依法审查和公开听证后,作出构罪不捕和相对不起诉处理,保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困扰某重工企业的涉法涉诉难题,积极沟通协调,制发检察建议,使企业恢复了生产,保护了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在开发区建立检察服务站,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常态化走访企业,问企所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邀请专家为100余名企业家和开发区项目管家讲授涉企法律知识,解答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

筑牢战“疫”法治防线。坚决响应县委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依法从快办理了一起被省、市政法委列为重点督办的父子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对全县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组织干警80余人次深入防控一线,参与联防联控、排查值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5件26人,提起公诉27件57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派出2名第一书记脱岗驻村,为包扶贫困村修整停车场等累计协调投入资金40余万元。组织全院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展养殖项目,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成功办理了阎王鼻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水质损害案;与有关乡镇联手,清理50余公里河道两侧生活垃圾100余吨;依法办理了某锰砂厂和某塑料废料加工厂向小凌河主干道排放污水案件,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31件43人。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检察官开展防止“校园霸凌”、防止性侵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积极维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优抚补贴被金融机构“止付”情况调查,促进了全县4000余名退役军人优抚补贴及时足额到户。将开展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等结合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6人,通过省级财政解决司法救助金37万元,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朝阳县建设

四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1人,提起公诉1094人。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刑事犯罪。面对建国七十周年、建党百年等特殊时间节点,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破坏活动。依法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6件84人,起诉69件95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涉黑恶犯罪案件质量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47人。对邰某某等“沙霸”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张某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某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办理了郭某某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察长接待日等方式,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61件65人,没有新增信访案件,且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保证了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无涉检去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县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年来,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9人,对于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3件15人,追捕6人,追诉18人;不批准逮捕448人,不起诉225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21件21人。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9件26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纠正脱漏管8人,依法收监监外执行罪犯9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受理移交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2件,及时核查并化解信访矛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57件619人,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执政根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开展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息诉工作,坚持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生效裁判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与县法院、县人社局联合发力,办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136名农民工解决了长达6年的欠薪问题。积极探索民事检察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成功办理了支持起诉陈某某赡养纠纷司法救助案,并为陈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件,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与自然资源局等11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朝阳县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的工作规则》,为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扎实做好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开展散落民间烈士墓排查,推动将28座烈士墓迁入革命烈士陵园。成功办理了语录碑和赵尚志故居公益保护案,保护革命文物,守护红色基因。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生态环境保护和食药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与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对努鲁儿虎山、老虎山河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有序开展,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分批次累计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4名,以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基本完成。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基本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化改革,建立起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职能集中、资源集聚、管理扁平的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着力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案件81件176人。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功能,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8%。

狠抓检察基础建设。建设完成未检办案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远程视频庭讯室、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注重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打造智能化物证室,应用无人机调查取证,完成档案数字化至文件级工作。2020年,在全省检察系统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全市检察机关基础建设现场会在县检察院召开。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能力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

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送各类检察信息200余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900余篇,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3处,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前行”主题党建活动、“忆初心,看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不断加强能力和素养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各类培训,累计达80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提升。10名检察干警被授予三等功,3名干警荣获检察系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称号。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新春音乐会、诗歌朗诵会、乒乓球赛、拔河比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演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提升了干警的精气神和凝聚力。检察官图书屋获全省“读者最喜爱的县级十佳图书馆分馆”称号。

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从严向实开展教育整顿。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17项,固化教育整顿成果。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纪律作风进一步向好,司法公正进一步彰显,群众观念进一步树牢,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四年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余次。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专题检查调查,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主动向政协汇报刑事执行等检察工作,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讨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30余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落实案件查询、律师阅卷等制度,接待律师2300余次;及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重要动态,网上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3064条。邀请人民监督员100余人次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会等。

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对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和监督考评。建立案件评查机制,评查各类案件500余件。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全程留痕,加强内部司法权的监督。积极运用“案—件比”指标评估办案质效,减少当事人讼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努力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执法理念与时俱进,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日益提升。县检察院在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两大考评”中同类院排名全省第一,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20年,代表全省检察系统接受最高检专题工作调研,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21年,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项工作调研。

四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服务大局的主动探索还不够,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仍较为薄弱。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四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朝阳县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法律监督作为主责主业,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的基本途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履职效果;必须坚持从严治检,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必须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依法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把检察工作置于朝阳县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开放兴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服务业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把朝阳县建设成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先行区、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新城管理建设试验区贡献检察力量。

第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平安朝阳县、法治朝阳县建设。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化民事检察工作中的精准监督,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中。积极探索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司法救助与“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深度结合。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

第四,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分类培训、重点培训和岗位练兵。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检,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第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监督评议等活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中流击水,奋楫者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朝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