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在朝阳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景力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力服务振兴发展,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努力寻找融入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组织检察官认真学习高检院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快办理了一起被省、市政法委列为重点督办的父子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对全县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调研组深入开发区进行专题调研,征询园区和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和“送法进企业”活动,邀请30余位民营企业家到我院交流座谈,让企业了解检察,与企业建立动态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全院60余名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投入资金为贫困户发展户有养殖项目。为包扶贫困村协调修整停车场、建设党员活动室、修缮村部、建设文化设施,累计协调投入资金40余万元,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深耕主业,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根据“六清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强力推进“打财断血”,按时限要求将涉黑案件全部起诉至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4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56件213人,批准逮捕99件1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69件369人,提起公诉243件339人,不起诉54件84人(其中,绝对不起诉4件4人,相对不起诉39件47人,存疑不起诉9件12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2人,对于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撤案3件3人,追捕4人,追诉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6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件7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逮捕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建议办案机关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促进了教育改造罪犯质量的提升,有效推动了刑罚执行法治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为刑事案件当事人聘请律师100余人次,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53件328人。对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做到了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开展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息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坚持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生效裁判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的7件虚假诉讼案件均得到了改判,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不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保护力度。注重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扎实做好英烈保护工作,认真开展散落民间烈士墓排查,推动将28座烈士墓迁入革命烈士陵园。积极办理涉军人员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开展退役军人优抚补贴被金融机构“止付”情况调查,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了全县4000余名退役军人优抚补贴及时足额到户,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和涉军领域的思想稳定。
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体现人文关怀,抚平心灵创伤。充分利用未检办案区,积极开展“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为4000余名中小学生举办10余场防止“校园霸凌”等专题法治宣讲。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检察长接待日等方式,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1件11人,没有新增涉检信访案件,且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对命案受害家庭成员陈某实施联合救助,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
三、强基固本,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检察基础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报送各类检察信息40余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00余篇。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3处,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前行”主题党建活动、“忆初心,看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代表省检察院接受最高检围绕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专题调研。
狠抓检察基础建设。围绕“党建融检、业务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的建设思路,新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公开听证室、远程视频庭讯室等基础设施。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定出台《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调动干警积极性。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我院检察官图书屋荣获全省“读者最喜爱的县级十佳图书馆分馆”称号。全市检察机关基础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代表朝阳市检察系统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从检行为,严肃办案纪律,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为抓手,着力解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文风会风转变不够有力等问题,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履行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宪法责任,接受县人大检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政协委员专题汇报刑罚执行工作。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会、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朝阳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朝阳县检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入还不够。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民事、行政检察仍是短板。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聚焦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紧盯重点领域,不断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高检务管理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实现朝阳县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12月24日在朝阳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景力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全力服务振兴发展,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努力寻找融入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组织检察官认真学习高检院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快办理了一起被省、市政法委列为重点督办的父子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对全县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调研组深入开发区进行专题调研,征询园区和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和“送法进企业”活动,邀请30余位民营企业家到我院交流座谈,让企业了解检察,与企业建立动态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全院60余名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投入资金为贫困户发展户有养殖项目。为包扶贫困村协调修整停车场、建设党员活动室、修缮村部、建设文化设施,累计协调投入资金40余万元,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深耕主业,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根据“六清行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强力推进“打财断血”,按时限要求将涉黑案件全部起诉至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4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56件213人,批准逮捕99件1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69件369人,提起公诉243件339人,不起诉54件84人(其中,绝对不起诉4件4人,相对不起诉39件47人,存疑不起诉9件12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2人,对于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撤案3件3人,追捕4人,追诉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6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件7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逮捕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建议办案机关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促进了教育改造罪犯质量的提升,有效推动了刑罚执行法治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为刑事案件当事人聘请律师100余人次,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53件328人。对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做到了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开展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及息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坚持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生效裁判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的7件虚假诉讼案件均得到了改判,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不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保护力度。注重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扎实做好英烈保护工作,认真开展散落民间烈士墓排查,推动将28座烈士墓迁入革命烈士陵园。积极办理涉军人员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开展退役军人优抚补贴被金融机构“止付”情况调查,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了全县4000余名退役军人优抚补贴及时足额到户,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和涉军领域的思想稳定。
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体现人文关怀,抚平心灵创伤。充分利用未检办案区,积极开展“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为4000余名中小学生举办10余场防止“校园霸凌”等专题法治宣讲。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检察长接待日等方式,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1件11人,没有新增涉检信访案件,且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对命案受害家庭成员陈某实施联合救助,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
三、强基固本,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狠抓检察基础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报送各类检察信息40余篇。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00余篇。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3处,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再前行”主题党建活动、“忆初心,看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代表省检察院接受最高检围绕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专题调研。
狠抓检察基础建设。围绕“党建融检、业务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的建设思路,新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公开听证室、远程视频庭讯室等基础设施。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定出台《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调动干警积极性。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我院检察官图书屋荣获全省“读者最喜爱的县级十佳图书馆分馆”称号。全市检察机关基础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代表朝阳市检察系统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从检行为,严肃办案纪律,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为抓手,着力解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文风会风转变不够有力等问题,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履行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宪法责任,接受县人大检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政协委员专题汇报刑罚执行工作。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会、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朝阳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朝阳县检察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入还不够。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民事、行政检察仍是短板。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聚焦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紧盯重点领域,不断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高检务管理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实现朝阳县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