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整治虚假诉讼,强化检法沟通协作,维护司法秩序,实现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2022年8月5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朝阳县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签署了《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力打击虚假诉讼。
按照实施细则,朝阳县人民法院专门在立案大厅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窗口,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一名检察干警驻窗口办公,与法院干警一起为群众提供有关虚假诉讼的法律咨询,并向办事群众发放《防范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与朝阳县人民法院的联络沟通,充分发挥会签机制作用,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开拓案件来源,不断提升办案的质效。
为进一步防范、整治虚假诉讼,强化检法沟通协作,维护司法秩序,实现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2022年8月5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朝阳县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签署了《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合力打击虚假诉讼。
按照实施细则,朝阳县人民法院专门在立案大厅设立“虚假诉讼监督与协作”窗口,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一名检察干警驻窗口办公,与法院干警一起为群众提供有关虚假诉讼的法律咨询,并向办事群众发放《防范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与朝阳县人民法院的联络沟通,充分发挥会签机制作用,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开拓案件来源,不断提升办案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