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的职能优势,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5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朝阳县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保障妇女权益工作办案纪实宣传片《离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帅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下一步将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方面作了解析和说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维民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妇联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就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与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达成共识。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涵盖了对接联系、信息通报、线索互移、办案协作、联合调查、定期会商等具体机制内容,旨在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资源整合,凝聚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结合办案实际,分别对《意见》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帅表示,自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来,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与县妇联就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多次联动,合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精心做好组织、督导、协调各项工作,共同做深、做实、做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
县妇联主席郭丽表示,本次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推动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县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朝阳县检察院协作配合,尤其是深植基层的各乡镇的妇联干部,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与专业力量,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报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构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
下一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运用“检察+妇联”模式延伸司法触角,立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妇联工作结合点,更加全面、综合、有效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保障。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的职能优势,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月5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朝阳县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保障妇女权益工作办案纪实宣传片《离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帅介绍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下一步将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方面作了解析和说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维民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妇联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就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与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达成共识。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涵盖了对接联系、信息通报、线索互移、办案协作、联合调查、定期会商等具体机制内容,旨在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强化资源整合,凝聚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座谈会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结合办案实际,分别对《意见》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帅表示,自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来,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与县妇联就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多次联动,合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精心做好组织、督导、协调各项工作,共同做深、做实、做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
县妇联主席郭丽表示,本次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推动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效衔接。县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朝阳县检察院协作配合,尤其是深植基层的各乡镇的妇联干部,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与专业力量,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报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构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
下一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运用“检察+妇联”模式延伸司法触角,立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妇联工作结合点,更加全面、综合、有效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