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新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主线,增强行政检察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等检察监督手段,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作调查机制、通报会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专项行动联动机制、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机制、案件快速反应和定期跟踪解决机制、跟进监督机制、培训研讨交流机制和专业协作机制等13项机制。
《意见》要求,双方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要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协作配合工作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阶段性成果等,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进行适时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朝阳县检察院与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持续发力,已成功办理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农民工欠薪案,涉农民工136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
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新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主线,增强行政检察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等检察监督手段,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作调查机制、通报会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专项行动联动机制、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机制、案件快速反应和定期跟踪解决机制、跟进监督机制、培训研讨交流机制和专业协作机制等13项机制。
《意见》要求,双方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相关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要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协作配合工作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阶段性成果等,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进行适时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朝阳县检察院与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持续发力,已成功办理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农民工欠薪案,涉农民工136人,追讨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