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满足农村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需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4月1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朝阳县东大道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进乡村”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分放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并密切联系农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着重讲解了老人赡养问题、邻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相关案例,同时向群众普及“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理念,这样既可以解决问题,又能够达到省钱、省时、促和谐的良好效果。
工作人员还与群众开展座谈,介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解答群众关于“检察院职权”的相关问题,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问需于民,问策于民。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我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满足农村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需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4月1日,朝阳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朝阳县东大道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进乡村”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分放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并密切联系农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着重讲解了老人赡养问题、邻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相关案例,同时向群众普及“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理念,这样既可以解决问题,又能够达到省钱、省时、促和谐的良好效果。
工作人员还与群众开展座谈,介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解答群众关于“检察院职权”的相关问题,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问需于民,问策于民。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我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